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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服务联盟”代理减免滞纳金申请被叫停止!
时间: 2008年08月30日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 佚名 浏览次数:
昨日,武汉市公路规费征稽处表示,将停止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代理车主的滞纳金减免申请。

  武汉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副处长胡吉雄称,2006年3月,省政协委员提案:建议由政府牵头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“两费一税”联合办公,解决车主往返跑路、缴费难问题。同年8月,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召集市交委、公安交警、税务、路桥等部门,同意建立“两费一税”、车辆年审及违章处理等涉车事项的联动办公,以方便车主。

  去年6月,武汉市公路规费征稽处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授权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可受理现场查询、正常缴费业务,而车辆新增、过户、报废以及其他滞纳金减免等业务必须到征稽部门窗口办理。委托协议明确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受理查询、缴费业务,只能按照征稽部门出具的票据金额收费,不能向车主收取任何手续费或服务费。

  实际工作中,为支持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开展政策社会宣传和电话、上门催缴工作,考虑到更多的私家车主不是故意拖欠或偷漏规费行为,该处本着督促与宣传为主、处罚为辅的原则,对通过电话告知或上门催缴的,并且配合主动补缴规费,经本人和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向征稽部门申请的,承诺在一定时期阶段内,在补足本金的前提下,其滞纳金可减免后征收20%-40%。同时,征稽部门没有授权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减免滞纳金,也明确他们不能向车主收取减免的滞纳金。

  武汉市公路规费征稽处还称,易先生多缴的189元,可以要求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全额退还。同时,为杜绝类似事件,该处研究决定,停止“一站式服务联盟”代理车主的滞纳金减免申请。因交通事故车辆停驶或其他特殊情况,涉及滞纳金减免事项的,车主可凭相关资料到征稽部门窗口申请。

  该处还坦承,以往滞纳金的酌情减免过程中,他们没有在征稽点宣传滞纳金可减免的规定、政策等,下一步他们将做好该类信息的公示和宣传,增强规定、政策的公开、公平和透明。

  此外,针对规费滞纳金何种情况下该减免多少,人为操作弹性较大的问题,该处表示将加强监督管理,做好减免车主的电子档案,以备减免有据可查或有据可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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